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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途川

小说主角: 沈林欢 陆尧 周芙 安安 乔蔚 洛洛 陆总 沈伯瑾 赵卿 程之琳

相关标签: 言情 现代 女生 原创 甜文 霸总 都市言情 现言 完结 家庭

最后更新:2023/8/15 17:22:30

最新章节:挚吻txt书包网最新章节 云朝x周芙(下) 2023-08-15

小说简介:冷飒美人×傲娇霸总||预收《思她如山洪》沈林欢拒绝过陆尧九次。后来两家联姻。沈林欢最终还是嫁给了他。新婚的前九天,两个人人间蒸发了一样。他报复她的第一件事就是:陪我九天,哪也不许去。她懒得和他置气:好。陆尧冷笑着跟人说:“婚我结了,沈家我给足了面子了,人我也要到了,两清了。”那人问:“哦,…

内容摘要:《挚吻》文/北途川1.“指甲该剪了。”沈林欢早上睁开眼的瞬间,就想起来昨晚陆尧说的这句话,她蜷了下手指,指甲刮到了手心,她稍稍用了力嘶,是该剪了。这几天过得昏天黑日,人越发迟钝懒散了。外面似乎下雨了,模糊感觉到天阴沉沉的。卧室隔音太好,以至于她很努力也没分辨出来,到底下雨了没。她感觉像是好久没见天日了,忽然很想看看窗外,但她不想吵醒身旁的陆尧,所以盯着近在咫尺的窗帘遥控器,也没动。每次吵醒他都没好事。两个人在一张床上睡着,但陆尧离她很远,像是很难忍受身边有人一样,沈林欢记得自己婚后第一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委婉地表示:我可以睡次卧去。他冷哼一声,语气不善:“我可以让你干脆别睡。”沈林欢被他噎了下,便不管他了,反正睡不好的又不是她。只是头疼,他都这么讨厌她了,还联姻做什么。更头疼的是,自己干脆敬而远之就好,为什么脑子一热答应陪他九天哪也不去,来弥补她曾经拒绝他九次的事。她睡相并不太好,醒着的时候可以克制自己不打扰他,睡着了她想控制也控制不住。后来证实果然要出事,好几次睡醒了都在他身上扒着,他脸上的情绪莫测,但总给她一种她主动勾引他的错觉,她也很冤。还很累因为他总是很给面子的身体力行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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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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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说话啊
投降输一半
杂又断更了,旧书也没完
方块菱
现在的好小说已经不多,一本好的小说看中的不仅仅是字数,人物的描写,剧情的划分也是次要的,那什么才能称了的上是一本好小说呢?
灵魂,一本小说他得有自己的灵魂!对于作者来说,小说不仅仅是金钱、月票可以概括的。对于作者来说一本小说寄托的是内心深处的情感:喜悦、悲伤、感动、把自己带入进去,情感才是小说的主题。
有人说小说看的爽就行了,是的一本小说他最终目的还是放松读者的心态。但是可以告诉我那些主食一般的语句是怎么回事,是不是随便找一个会写字的小盆友都能拿来捧成大神
X=LOOKGOD= X
猪脚和他的死对头穿越前不看电影不看漫画?
还是他们的源世界没有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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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狗狗可爱
很好,就是猪脚能力太少了
zssq8280
主角没有其它能力吗
zssq0424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闹书荒。本来就这本书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因为我已经闹书荒很久了。但是点进来看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本书挺不错的。之后慢慢的,从第一章看到700多章。这本书真的很不错!这本书真的很不错!这本书真的很不错!重要事情说三遍。
zssq3171
这个评价的大概意义便是,不要听那些书评区的话,先打开读一读你便知道这个五星的原因。说实话,从开始读的时候我并没有给出太高的预期,只以为这是一本普通的漫画小说。但事实就是它并不是什么随便的同人,故事围绕着dc的大致剧情,人物没有太大的改变,看过一点漫画的人都能懂。但是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文笔,简直让我以为我在读指环王。情节不断的变精彩,就像哈利波特一样,可以从普通的剧情瞬间跳到精彩的片段,让我连续能读六个小时而不疲劳。下面可能剧透,慎重续读。可惜的就是超女,我比较喜欢的角色在里头看的很伤感,结尾我便默认她逝去了,书中的这个角色让我差点摔手机。她的命运便是为了爱人而战,同时也为了爱人而逝。
Adn的右眼
虽然看的不多,但是印象深刻。
首先本人不算蝙蝠粉丝,也不是DC粉,看超级英雄是兴趣,但是这本书中的剧情,作为普通的小说读者,不太喜欢。
总结的说剧情(蝙蝠侠)就是坏蛋随意玩耍,平民各种死,英雄各种被虐,坏蛋抓进去各种越狱死不了,最终主角成为圣母婊。
既然已经知道以后会有威胁,不解除,这不是智障吗?或者说是疯子,因为侦探总是去解谜的,没有对手就没有激情,特别是对于主角这种狂人,我看讨论区主教又出现了,这个想法更坚定了,主角,就是个神经病。。。。
所以,我选择死侍
当然,评分对于骨灰粉丝五星,对于普通读者三星吧,毕竟剧情还是可以的。改一改可以拍出一部网剧了(我猜的)
曰狗大队大队长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足智多谋是小丑,济世良医哈莉姐
诚信商人胖企鹅,勤学好问谜语人
环保卫士毒藤女,模范丈夫急冻人
公正不阿双面人,身轻如燕红头罩
心灵鸡汤稻草人,正骨推拿找贝恩
管道疏通食人鳄,体恤民情黑面具
爱护动物美猫女,多事城管蝙蝠侠
虾饺新卡带
那些各种说蝙蝠侠不杀人怎么怎么的

这就是他为什么成为了蝙蝠侠而不是小丑

实在无爱的大可以去看惩戒者
胖次
这本书吧,中规中矩,我真的以为他和蝙蝠侠没关系,是独立的人物,结果他不仅和蝙蝠侠一伙的,基本是抢走了蝙蝠侠的戏份,自己打的爽了就把老爷忘了,然后你直接叫个什么神探不好么,叫什么翼骑士。。。。。。
‖ Hurt°joker
虽然我没看,但是我是蝙蝠侠三部曲的死忠,每一部都看了不下五遍,小丑的魔性笑声,扔在耳边回响。蝙蝠侠的视死如归的眼神仍在眼前,老管家的温柔祝福仿佛在昨日…………不管他写的怎么样,我觉得蝙蝠侠是最有代表性的超级英雄,所有我给了4星,不充什么就充这份信仰。
Why so serious?
瞎操心
DC世界里我相对来说最了解的是蝙蝠侠和他的哥谭市。哥谭给我的感觉是地狱一般的存在,到处是犯罪,先天就有一种压抑感,让我恨不得耍放个核,来清洗一下。
而蝙蝠侠所作所为,我尊重但不认同,一个犯人犯了罪,他想使城市暴乱,蝙蝠侠阻止了他,把他交给了警方,但因为精神或其他原因,他活了下来,并在某天逃了出来,导致了多名平民的死亡,我想问正确吗?明知不杀他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可就是死守法律,我无权评价他的正确与否,但我想说,是为法律而执法,还是为人民而执法。我的心理老师说过,一辆汽车撞死了一个尊守交通的人,那那个死人也要负责,因为他没有为自己负责。
流浪的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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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
作者努力想要塑造主角高智商的形象。可是除了主角高人一等的身体状况表现出来的信息收集能力以外并没有什么高智商的表现,因为在获取同样信息的条件下普通人也能完成主角的操作,并不出人意表。
七之原形
我知道作者想写个高智商,但不能把配角都当智障。
我知道作者想突出boss、主角牛逼,但不能直接互吹他们牛逼。
笑匠
这本书是我见过比较还原的同人,相较于别的主角,只靠体术和头脑的蝙蝠侠类主角更加难写,作者不单单写主角的故事,还穿插了一些超能力者,例如巴里和大超。没有运用原本世界的黑科技也使主角更深的融入DC宇宙。
地落
看了前面几十章基本可以确定作者玩过蝙蝠侠阿甘骑士,里面的台词“如果你撒谎,我会打断另一个”还有蝙蝠侠的装备也明显是阿甘骑士里面的,到时间段是在稻草人之前,因为小丑还没死,又在致命玩笑后,因为芭芭拉残了。最近还看电视剧《哥谭》所以对里面的人物了解的比较多。作者写的不错,有美剧的风格。最后建议看此书前看看蝙蝠侠致命玩笑还有《哥谭》,玩一下蝙蝠侠阿甘骑士,对此书的代入感会更强些。